轨道交通专用监控系统:
系统主要由前端远距离激光夜视系统、传输系统和后端监控中心组成。根据所要监控区域的范围设立激光摄像机。将其安装在云台上,云台可受控制中心控制。视频信号和控制信号经视频服务器编码后通过网络光端机接入光纤,传输至控制中心,视频图像及报警监控信息在后端实时显示。一旦发现有可疑人员、车辆活动或有越界行为,即可通过控制中心的系统向前端发送控制信号,控制云台及摄像机跟踪目标,控制中心可根据情况作出分析。向巡逻人员下达指挥命令。
高速公路专用监控系统:
系统按照多级结构进行设计,包括省、市、地区多级,适合于组建大型监控网络。同时各个子系统又可以独立运行,不依赖于其他部分。在高速公路部分采用数字化监控模式,通过光纤将视频信号汇集到高速公路监控系统主机。在收费站部分采用网络化传输模式,通过原有的网络资源,汇集到综合业务管理系统主机,实现统一管理。同时上级机构也可以利用交通专网实现远程监控。组建多级监控系统。